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三饶镇南新村一自建房发生的火灾事故,该事故造成3人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文章详细描述了火灾的起因、经过、救援、事故原因和追责情况,并提醒人们注意自建房的消防安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火灾事故概述
文章介绍了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三饶镇南新村自建房的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关键观点2: 火灾原因
火灾直接原因是自建房首层中部茶几东面铁架底部隔板上的电子设备内置的锂电池热失控自燃,引燃周边可燃物。间接原因包括店主未配合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提示,未主动落实整改工作,以及缺乏基本的灭火逃生器材等。
关键观点3: 事故救援和追责
消防力量及时到达现场开展救援,3时18分火势基本控制。涉事房主陈**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但由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事故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责任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关键观点4: 自建房消防安全提示
文章提醒人们注意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由于住宅与生产经营区域多未落实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欠缺,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被困甚至群死群伤。
文章预览
2024年4月15日2时29分许,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三饶镇南新村一自建房发生火灾, 造成3人死亡(2个大人和1个小孩),直接经济损失197.16万元。 起火建筑概貌 近日,潮州市政府批复了潮州市饶平县三饶镇“4·15”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潮州市饶平县三饶镇“4·15”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经营性自建房房主没有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未按照有关要求设置防火分隔,配置消防设施,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彻底,火灾隐患长期未得到有效整治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4月15日2时50分许,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潮州市饶平县三饶镇一自建房起火。消防力量很快到达现场开展救援,3时18分火势基本控制。现场救出被困人员4人,除张**(自建房产权人陈**的婆婆)外,其余3人均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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