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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 本文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个人转发,谢绝媒体、公众号或网站未经授权转载。 本文框架 (一)货物贸易 名录登记及变更 登记管理 企业报告 现场核查 名录注销 其他相关业务 (二)服务贸易 境内机构因公出国团组人均提取等值 1 万美元以上及特殊 情况提 取外币现钞 、 境内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存放境外外汇账户审批 (一)货物贸易 1. 名录登记及变更 问:已注册公司开展进出口贸易,现即将收付汇,需办理什么手续?企业名称等信息发生变更,是否需向外汇局报告? 答:根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 (汇发〔2024〕11 号),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应当于办理首笔收支前,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登记。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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