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每天学点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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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下班后用微信回答客户问题算不算加班?终审判决来了!

每天学点HR  · 公众号  ·  · 2024-08-25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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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劳动法库(ID: Laodongfaku ) 李小美于2019年4月1日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安排李小美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 后双方因加班费发生争议。李小美主张加班了500多小时,公司未向其支付加班费。李小美主张的加班为利用微信、钉钉等社交媒体与客户及员工的沟通。 李小美提交了《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聊天记录、排班表和钉钉打卡记录,以此主张存在加班,公司认为值班内容就是负责休息日客户群中客户偶尔提出问题的回复,并非加班。 李小美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203206.9元, 仲裁委不予支持。 李小美不服裁决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加班费约40万元。 一审判决:双方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存在加班费,且值班表不能充分证明加班 一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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