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关于推广应用 电子营业执照的通告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168号), 自2025年3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企业办事便利度,现将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电子营业执照是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载有经营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 具备防伪、防篡改、防抵赖等信息安全保障特性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是经营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 02 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手机等装载有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的智能移动终端进行下载和应用。经营主体负责人、其他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均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应用程序搜索并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利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的功能设置, 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