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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纠纷案中的消费者、销售者、生产者举证责任分配探讨

无讼研究院  · 公众号  ·  · 2024-08-08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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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作者 徐晶 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北京东律韶华研究院公司合规委员会委员、高级企业合规师、北京法律文化研究中心理事、中国法学基金会蒋勇律师基金会法律顾问、无讼讲师、衡水市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委员。 作为商事服务领域专业律师,擅长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企业家权益保护,并擅长处理各类商事诉讼和股东家事诉讼案件。 作者:洪冉 北京普胜达律师事务所团队助理,山东政法学院硕士在读 在产品责任纠纷案中, 因产品缺陷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举证责任分配 往往是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争议焦点,也是各方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面临的关键性问题。《民法典》第7编第4章设立专章来规定产品责任及各方责任的承担,同时,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也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章的特别规定。 这类纠纷中往往涉及三方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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