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关于全省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抽样检验的14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涉及清妍泉天然海藻面膜、SiLiLAN斯丽兰胶原海藻面膜等。这些产品的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是菌落总数和成分比对。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监管部门已依法处置,生产企业涉及外省的,已移交相关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处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14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化妆品进行抽样检验,发现14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主要问题在于菌落总数和成分比对。
关键观点2: 涉及多个品牌和产品
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涉及清妍泉天然海藻面膜、SiLiLAN斯丽兰胶原海藻面膜、瑜然美小颗粒海藻面膜等多个品牌和产品。
关键观点3: 已依法处置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已对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依法处置,生产企业涉及外省的,已移交相关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处置。
关键观点4: 提供详细的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文章中详细列出了14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信息,包括样品名称、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地址、包装规格、批号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等。
文章预览
近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4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5年第1号)。 为加强化妆品监管,保障公众用妆安全,2024年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抽样检验,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东粤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妍泉天然海藻面膜等14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该局已要求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监管部门对上述14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依法处置;生产企业涉及外省的,已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处置。 14 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序 号 样品名称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 /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名称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 /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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