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描述,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方案包括总体要求、持续规范市场环境、持续加强法治建设、持续提升国际化水平、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方面,旨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为导向,以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为重点。
关键观点2: 持续规范市场环境
优化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协作,提升跨区域创新协同能力。
关键观点3: 持续加强法治建设
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包括推进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推动监管执法标准规范统一,提高异地司法协同质效等。
关键观点4: 持续提升国际化水平
推进区域高层次协同开放,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关键观点5: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提升异地办事便利度,加强数据信息互认共享,融合线上线下办事渠道。
关键观点6: 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包括促进教育资源协同发展,推进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协作等。
关键观点7: 支持雄安新区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涉企服务质效,加快重点领域对外开放,着力营造创新创业生态。
文章预览
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破除制约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为导向,以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为重点,围绕经营主体生存发展所需的高频事项,深化跨区域协同合作,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对国内外要素资源的吸引力。经过三年时间,京津冀区域限制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障碍有效破除,贸易投资和政务服务更加便利,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经营主体活跃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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