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近期国采药品价格调整的情况,包括多个省份对国采品种展开价格调整,涉及大批药品的价格调整及非供应省份的价格监测。文章还提到了国家医保局对于国采中选药品和非中选药品的价格要求,以及各省采取不同的价格要求措施。最后,文章提到了医药代理商产品交流群和银发经济市场机遇交流群的加入方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大批国采药品价格调整
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86个国采相关产品的调整后价格开始在江苏执行,涉及多个知名药企;多省展开价格调整,部分公开需调价国采中选药品累计近2000个。
关键观点2: 国采品种价格调整范围
价格调整范围主要针对第一至第七批国采中选药品中非本省供应的药品,要求相关药品价格调整至不超过自身中选价格的1.5倍或省内接续采购同品种最高中选价。
关键观点3: 各省针对国采药品的价格要求措施
各省采取不同措施督促企业规范价格,包括价格约谈、公开问询、信用评价等,高于网络药店价格1.5倍的产品将面临红色或黄色警示标识,甚至暂停挂网。
关键观点4: 非国采药品的价格要求差异
非国采药品的价格要求各省存在差异,如天津引入了多条价格参考线,河北则采取竞价挂网形式。
关键观点5: 药品市场的竞争与降价压力
在带量采购和价格治理的政策联动下,药品既要经历竞价采购带来的“虚高水分”挤出,也持续面临各省价格治理中区域价差拉平的降价压力。
文章预览
作者 | 陈芋 来源 | 赛柏蓝 01 大批国采药品 价格调整 10月10日,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 86个国采相关产品的调整后价格开始在江苏执行 ,覆盖阿托伐他汀钙片、奥氮平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等大批品种;另有 37个药品被暂停挂 网 ,涉及多家知名药企(完整名单见文末)。 不止江苏,据赛柏蓝不完全统计, 8月以来,天津、浙江、广东、四川、河南、海南、湖南、江西、宁夏、新疆等十余省均已对国采品种展开价格调整 ,部分公开需调价国采中选药品累计近2000个(省际间未去重)。 其中,多数省份参照国家医保局《关于通报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省份挂网价监测结果促进区域间价格公平均衡的函》(国医保办函〔2024〕74号)(以下简称《74号函》),以 第一至第七批国采中选药品中非本省供应的药品 作为调整对象,要求相关药品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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