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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治日报》报道,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近日成功破获了一起以投资虚拟藏品为名的传销团伙,涉案金额高达280万美元。警方透露,该团伙采用了典型的“拉人头”式传销模式,要求用户投资“虚拟藏品”,并通过发展下线获取所谓的“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犯罪嫌疑人利用社交平台和微信群大肆宣传,炒作虚拟资产的投资机会。在警方看来,该项目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作为一名深耕Web3行业的商业服务律师,对于这个新闻事件,我觉得有两点非常值得和圈内的朋友们好好聊聊。 其一,金融化玩法是监管高压线。 国内监管部门对虚拟资产的金融化操作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像“动态收益”“保底收益”这样的模式,非常容易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如果再加上发展下线、承诺高回报来吸引投资,那妥妥的就是在触碰传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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