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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出租汽车全行业 (2024年第17期) 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坚持有诉必查、一案双查,持续加大出租汽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规范出租汽车营运秩序,切实保障乘客权益。现公布8起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警钟长鸣,提醒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案例一 :2024年5月10日,吉ADE8585车辆驾驶员季永财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拟对季永财罚款7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案例二 : 2024年5月15日,吉A65WB0车辆驾驶员袁庆聚未取得相应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袁庆聚罚款7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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