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自2月5日起,国航、南航、川航等多家航空公司销售的国内航线航班客票,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执行新的征收标准。此次调整是由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民航局相关规定实施。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为4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为20元。这是今年以来的首次调整,婴儿等特定旅客群体享受优惠政策。航司提醒,2月5日前购买的客票,在2月5日后进行自愿变更,燃油附加费不受影响。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自2月5日起,国内航线航班客票的燃油附加费执行新的征收标准,每个航段上调20元或10元。
关键观点2: 调整原因
此次调整是由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民航局的相关规定实施。
关键观点3: 具体收费标准
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为4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为20元。
关键观点4: 特定旅客群体的优惠政策
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儿童旅客、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实行减半收取。
关键观点5: 航司提醒
2月5日之前购买的2月5日及之后的出行航班客票,在2月5日及之后进行自愿变更的话,燃油附加费不受影响。
文章预览
记者从国航、南航、川航等 多家航司获悉 自2月5日起 销售的国内航线航班客票 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执行新的征收标准 相比调整前的标准 每个航段上调20元或10元 这是今年以来国内航线 燃油附加费 首 次调整 据了解,此次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是由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 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20元调整为4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10元调整为20元。 这是今年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首次调整, 上一次调整为去年10月5日实施的。800公里以上航线一般为航班空中飞行时间超过1.5个小时的航线,例如成都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拉萨等航线里程都超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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