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浚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张某某主动履行全部案款。案件涉及被告张某某向原告浚县某担保中心借款3万元未按时偿还,经过诉讼和执行程序,最终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案款。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被告张某某向原告浚县某担保中心借款3万元,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提起诉讼。
关键观点2: 案件审理和判决
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张某某偿还原告3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键观点3: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法律文书,并通过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张某某最终履行了全部案款。
关键观点4: 法院的执行理念和未来举措
浚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以更有力的举措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文章预览
2月25日,浚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案款。 被告张某某向原告浚县某担保中心借款3万元。借款期满后,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催促无果,向浚县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判令被告偿还原告3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干警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履行生效判决是法定义务,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将被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构成拒执罪的,还会受到刑事处罚。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张某某履行全部案款,该案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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