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类的政策,包括就业见习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以及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等相关政策的内容和对象。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就业见习补贴
针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指导管理费用。
关键观点2: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后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期限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关键观点3: 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对小微企业在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时,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关键观点4: 一次性扩岗补助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领取一次性扩岗补助。
关键观点5: 一次性求职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
针对特定困难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等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关键观点6: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关键观点7: 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
对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
关键观点8: 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
实施基层服务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措施。
文章预览
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类 一 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对象: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政策内容: 对吸纳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和 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 用于见习单位支付 见习人员见习期间 基本生活费 、为见习人员办理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以及对见习人员的 指导管理费用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政策标准: 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政策期限: 长期执行。 二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 1.对 就业困难人员 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 2/3 。补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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