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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广东药监局网站消息: 近期,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发现以下8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采取责令暂停生产的控制措施。 在8家停产企业中,有3家企业为委托生产企业 。通告原文如下: 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质量管理 体系未有效运行的,有何法律责任? 此前,天津药监局曾发布《医疗器械上市前工作指引(2024年第11期 总第11期)(注册申报系列委托生产篇)》,针对这一问题天津药监局 作出如下回复 : 监督检查中发现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行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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