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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我苏人事 2012年12月4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作风建设一直在路上。 八项规定,改变你我。公务出行、公务接待、礼品往来、婚丧喜庆中,下面这些行为千万不能做! 0 1 国内公务出行 1.“三个不得” (1)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 (2)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 (3)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2.责任追究 (1)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2)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3)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4)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5)转嫁差旅费的。 3.“三个严禁” (1)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2)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3)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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