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围绕一本书中关于Amsel诊断标准中线索细胞阳性的讨论展开。作者原本对这本书持积极态度,但在阅读过程中发现关于线索细胞阳性的要求存在疑惑和不一致之处。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Amsel诊断标准中的线索细胞阳性问题
文章讨论了关于Amsel诊断标准中线索细胞阳性的要求,指出“其中第1条必备”不符合原文,并对“线索细胞阳性必备”的来源提出了质疑。
关键观点2: 《阴道分泌物临床检验与结果报告规范化指南》和《中华妇产科学》第四版的观点
文章提到指南和教科书并没有要求线索细胞阳性必备,但对于四点中满足三点这一说法,作者表示不清楚其演变过程。
关键观点3: 临床医生对检验的了解问题
文章表达了对临床医生对检验了解不足的不满,特别是关于线索细胞报告由谁出具的问题,并对专家是否了解医院检验科提出了质疑。
关键观点4: 作者的感受和态度
作者对这本书的整体评价因上述问题而受到影响,表达了对书中某些内容的不满和疑惑。
文章预览
傲慢之罪 本来我还准备夸一夸这本书。因为关于Amsel诊断标准中“线索细胞阳性”即可,是符合Amsel博士当初论文中的标准的。 但是“其中第1条必备”,很明显就不符合了。我就说“线索细胞阳性”必备是从哪里传出来的,还真有书写。 原文中提出了五点,第三点和第四点重复,于是缩减为现在的四点,这个我可以理解。那到底是如何演变为四点中满足三点就可以了的呢?我不清楚。 《阴道分泌物临床检验与结果报告规范化指南》: 指南也并没有要求线索细胞阳性必备。 《中华妇产科学》第四版: 《中华妇产科学》第四版同样也并没有要求线索细胞阳性必备。但是似乎又有新的疑惑,那么4项满足3项又是如何演变而来的呢? 今天这个问题不是重点,暂且搁置。 傲慢之罪,从何说起? 本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对阴道微生态有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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