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探讨了诉前保全制度在实务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总结了申请诉前保全的关键点和注意事项。文章介绍了诉前保全的立法目的、各地司法实践中对“情况紧急”的认定、最新法律规定以及申请诉前保全时的紧急情况说明等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诉前保全制度的重要性及实务问题
诉前保全能够避免义务人转移财产或损毁证据,保障诉讼胜诉后判决的顺利执行。但实务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利害关系人盲目提出申请、法律规定不清晰等,导致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关键观点2: 各地司法实践中对“情况紧急”的认定
部分法院制定了相关指引以规范诉前保全申请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的意见》中明确了导致或可能导致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以及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紧急情况。各地法院在实践中也对“情况紧急”进行了具体规定和解释。
关键观点3: 申请诉前保全中的情况紧急说明
申请诉前保全最为核心的问题在于证明情况紧急。现在最为主流的做法是通过《情况紧急说明》指出情况紧急的事由和依据。法院需要对材料进行实质性的判断,考量是否达到情况紧急的程度,再决定是否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关键观点4: 律师在实务中的角色和挑战
律师在申请诉前保全过程中需要采取更为积极主动的方式,与法院进行沟通,陈情案件实际情况与利害关系,推动保全措施的启动。律师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文章预览
引言: 诉前保全作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申请实施的保全措施,对于防范转移财产等逃避债务的行为,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实现具有重要价值。“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是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但由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于什么情况构成“情况紧急”欠缺规定,导致在实务中启动诉前保全程序存在困难。 本文在总结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地对于“情况紧急”具体规定的基础上,与读者探讨如何在实务中推动“情况紧急”认定的问题。 关键词: 民商事诉讼;诉前保全;情况紧急说明;律师实务 诉前保全的立法目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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