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日前,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从严格实施充电费用价费分离和明码标价、严格落实有关电价政策、进一步明晰充电服务费政策、推动降低充电服务费标准、推动充电设施由电网直接供电、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六方面,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 《通知》要求,严格实施充电费用价费分离和明码标价。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其中,充电电费应以电量计价,目前未实现按电量计价且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应当自2024年10月1日起全部按电量计价。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各区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