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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稀缺货”成违法赚钱“风口”|今晚九点半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08-25 21:30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讲述了顾某因看到水果味电子烟成为违法赚钱的机会,伙同王某、丁某和董某违规生产、销售水果味电子烟,最终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刑罚的故事。文章还介绍了电子烟行业监管新规的出台和吴中区检察院在案件处理中的工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电子烟行业监管新规的出台和强制执行

随着电子烟行业监管新规的出台,电子烟行业迎来强监管时代。文章反映了监管新规的重要性和实施的严格性。

关键观点2: 顾某等人的违规生产和销售

顾某等人在电子烟行业转型期间,违规生产、销售水果味电子烟,利用市场稀缺性赚取暴利。但最终被发现并受到法律制裁。

关键观点3: 检察院的公诉和法院的判决

吴中区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了精准定性,并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顾某等人相应的刑罚。

关键观点4: 法律的威慑力和社会教育意义

该案反映了法律的威慑力和社会教育意义,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贪图非法利益。


文章预览

今晚九点半 “水果味电子烟是个‘稀缺货’啊, 我为什么不自己生产、销售呢!” 他以为抓住了赚钱“风口” 结果却…… 随着电子烟行业监管新规陆续出台,电子烟行业迎来强监管时代。2022年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水果味电子烟本应全面下架,顾某却伙同王某、丁某和董某偷偷违规生产、销售水果味电子烟,每支成本仅约20元的电子烟,转手就能卖到89元一支,短短两个月销售额竟达近百万元。 最终,经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60万元。近日,涉案的王某、董某和丁某三人也均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相应刑罚。 水果味电子烟成违法赚钱“风口” 顾某曾长期在广东省东莞市从事正规品牌的电子烟推广及销售。电子烟监管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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