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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 9174325-1ZpC 答复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 2022-05-11 ]问:作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人员,近期在处理某投诉遇到了群口不一的问题,望能解惑已助工作。案例: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划分为 01 、 02 、 03 三个包,采用综合评分法,同时开评标。四家供应商同时参与了三个采购包的投标,均通过了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且最终确定三个采购包的中标人为其中三家供应商并进行了公告。招标文件中载明:“本项目共有 3 个包,每个包选择不同的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应根据中标候选人推荐优选次序( 01 包→ 02 包→ 03 包)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一个投标人同时在 01 包和 02 包的排名均为第一名,则该投标人被确定为 01 包的中标候选人, 02 包则确定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俗称“兼投不兼中”。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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