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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申即放”“无需担保”,通过租借手机、回收购物卡、回收黄金提货券即可获得贷款……这些往往都是高利贷的陷阱。 近期,上海警方调查发现, 部分网络平台以物品租借和回收为名放高利贷,收“砍头息”,部分借款者借贷年化利息最高可达400%。 “商品回收”成高利贷“新马甲” 记者采访发现,一些非法放贷平台改变过去“放贷—收债”的套路,将放贷行为包裹在回收实物或虚拟产品的外衣里,通过将环节拆分,增加犯罪隐蔽性。 ——“手机租借型”。 上海市民姜女士与某借款平台约定,她以“租借”一部价值9000元的手机为名进行借款。平台实际上并未把手机寄给姜女士,而是将手机寄给回收商进行倒卖后,再把手机款打给她。不过,扣除首期“租金”和“中介费”等,姜女士实际上只拿到6300元。此后,姜女士要分12期在3个月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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