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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具有专业知识又熟悉资本市场运作的党员干部,通过工作中掌握的信息违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证券投资的行为时有发生,甚至利用手中的公权力作为交换,购买请托人所在公司的原始股,以期公司上市后获取股份升值收益,这些行为,民刑交织、违纪违法行为杂糅,有必要廓清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违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违纪行为,具体是指违反了哪些规定?认定违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违纪行为需要把握哪些要点?党员干部购买原始股行为如何认定? 特邀嘉宾 贾轶凡 河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吴汮晟 浙江省台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徐荣宗 江西省宜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条例》规定的违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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