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文具店销售知名IP玩具制品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A公司获得了卡通形象‘奶龙’的独家授权,B文具店未经许可销售带有‘奶龙’形象的玩具被A公司起诉。法院审理后认定B文具店销售的商品具有合法来源,并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故不须承担A公司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但仍需承担A公司为本案支出的合理维权费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情简介
介绍了A公司获得‘奶龙’卡通形象独家授权的情况以及B文具店销售带有该形象的玩具被起诉的事实。
关键观点2: 法院审理
详细阐述了法院如何审理这起著作权侵权纠纷,包括B文具店的合法来源抗辩和法院对其合理注意义务的认定。
关键观点3: 鹏法君说法
解释了著作权的概念和侵权行为的性质,以及小商品经营者如何避免侵权风险的建议。
关键观点4: 法条链接
提供了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包括被告如何主张合法来源抗辩和法院如何认定其合理性。
文章预览
文具店擅自销售知名IP玩具制品 为何最后认定为 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和鹏法君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1 案情简介 A公司是一家从事动漫文化产业经营的公司,2019年从原创作者谢某处获得了卡通形象“奶龙”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限的独家授权。“奶龙”自2020年上线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商业价值。 2023年5月,A公司发现B文具店在售卖带有“奶龙”形象的玩具。A公司认为,B文具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销售,已经侵犯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B文具店立即停止销售侵犯A公司著作权的商品,并赔偿经济损失与维权合理费用。 B文具店辩称,2021年7月,B文具店与C玩具批发商行签订协议,载明C玩具批发商行授权B文具店经销系列产品,并向B文具店提供市场销售所需的相关合格产品文件。若相关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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