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湖南省衡阳市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通知明确了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哪些部分,要求房地产企业在网签合同时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这一变化将使购房者更加明确购买的面积和实际支付的金额,有效防范过去存在的购房问题,保障购房者权益。同时,也解决了过去因公摊面积导致的购房者困惑和交易成本增大问题。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将改变过去的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按照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进行计价。
关键观点2: 套内建筑面积包括三部分
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关键观点3: 保障购房者权益
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方式,能使购房者更加清晰地了解购买的面积和实际支付的金额,从而有效防范过去的购房问题,保障购房者权益。
关键观点4: 解决公摊面积导致的困惑
过去因公摊面积导致的购房者困惑和交易成本增大问题将得到解决,使得购房交易更加透明和公正。
文章预览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 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根据通知,套内建筑面积即专有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时,应与购房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面积纠纷条款应当载明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面积纠纷的计价依据。房地产权利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不因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变化而受到影响。 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前,应当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不动产测绘报告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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