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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蓝字关注吧~ 河北省应急管理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主办 以案普法 强化法治意识 守牢安全底线 0 1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28日至29日,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某煤矿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煤矿4月20日、21日束管分析检测报告已经总工程师签字,但矿井JSC-8火灾束管监测系统4月20日、21日未进行检测分析,系统数据只截止到3月28日,存在记录造假。依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第五项,上述行为应判定为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违反了原《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五项。依据原《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行政执法部门当场下达了《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煤矿立即停止生产。 以案普法 处理结果 依据原《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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