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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领域侵权的特点 建设工程领域的建材产品其流通存在几个特点: 1. “隐秘” 也即其产品并不会向一般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公开销售,其生产销售使用都是在特定的环境下发生的,因此其想要在售前被发现较难,而售后一般工程已经交付,材料本身往往不会附带侵权标识,也很难被察觉。 2. “长链条” 一个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多个主体:开发商、建设方、总包、分包等等,而聚焦到建材的销售还涉及到工程材料的供应链,包括:生产方、销售方、中标方等,而近两年的工程销售链条尤其长,其中的部分中间主体可能是出于“垫资”、“协调”等目的才出现,他们是形式上的销售主体,但很可能又不实际接触货物。 3. “复杂利益关系” 由于侵权产品在售后短被发现的概率比较低,因此采购方也许要求供货某一知名品牌,但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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