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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些考古文化的研究,突然想到剩余产品、私有产权的概念问题。 1 神族产权 农业早期的上古社会,当然没有什么私有产权这回事。丰收了,要集体祭祀,喝米酒、唱歌、跳舞,是庆祝,也是回顾和复盘耕作收成的知识,这些知识被包裹在仪式舞蹈的动作中。 剩余是要祭祀神灵的,可以说是聚落所有制,也可以说是神灵所有制。部落产权,也是神灵产权。 文明诞生的一个特征就是人们从墓葬的葬品差异推断出的阶层分化。与其说是四五千年前的部落内部,发生了祭祀王权 vs. 平民这样的阶层,不如说是内部分工。当人类掌握了农业,东西的确多了起来,于是就有一部分人要分立出来,去分配这些一口气消耗不完的“剩余”。 这些剩余,不像现在可以用冰箱和盐分保存下来,大部分,酿酒献给了神,然后就是现场分着吃了、喝了。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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