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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阅读量最高的微信 在日常生活中 总有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不把骑车安全当回事 在横过马路时 不走斑马线、不下车推行、随意横穿 最终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近日,湖北荆门 邹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 沿金虾路由南向北 行驶至东宝区 金虾路象山小学门前路段处 左转弯横过道路时 与由北向南行驶通过该路段的 陈某驾驶的鄂H9H*** 普通二轮摩托车 发生碰撞 造成邹某某、陈某受伤 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该事故中 当事人邹某某 负主要责任 当事人陈某 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骑行电动自行车横穿道路时 应走人行横道并下车推行 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驾车途径路口时 请务必提前减速慢行 以确保行车安全 来源:湖北交警 编辑/聂传翼 二审/ 郑晓东 终审 /张义 合作热线: 0724-237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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