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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上市公司子公司财务造假,董事长因失于管理承担80%的连带清偿责任!

IPO上市号  · 公众号  ·  · 2024-07-28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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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金融法院。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对投资者诉某大型全产业链影视文化传媒公司及其董事长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部分支持了投资者的诉讼请求,并判决 公司董事长、总裁因对并表子公司财务造假失于管理而对信息披露违法承担比例连带责任 。 张某等众投资者诉称, 2021年1月某上市公司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证监会调查认定,某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该公司及其董事、高管的信息披露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虚假陈述违法行为。原告通过二级市场,在实施日之后买入案涉股票,并在揭露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产生损失,应当由被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某上市公司辩称, 原告交易行为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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