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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审计署,由会计雅苑收集整理。 审计署在对22户央企账面进行审计时发现会计信息不实、国有资产资金管理薄弱等问题。 1、会计信息不实。 22户央企共计收入不实1182.07亿元、成本费用不实1549.88亿元、利润不实526.72亿元。主要是:9户央企内部关联交易抵销不准确等,造成多计收入477.02亿元、成本费用475.54亿元;20户央企违规跨年度调节利润等,造成多计或少计收入250.64亿元、成本费用230.44亿元:15户央企未足额计提减值准备或在资产无明显减值迹象的情况下多计提减值等,造成多计或少计利润165.2亿元。 2、国有资产资金管理薄弱 。主要表现为3个方面:资产不实,18户央企因对财务报表“应并未并”、重复记账、清理核销不及时等导致资产不实3406.32亿元;5户央企未将部分房产等资产纳入账内核算,涉及资产金额109.77亿元、房产等7770.9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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