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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从城市、行业、企业开展多层次试点探索工作,推动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为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碳足迹是用来衡量个体、组织、产品或国家等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指标,其中产品碳足迹应用最为广泛。以企业生产为例,石油、煤炭等含碳资源消耗得越多,温室气体排放量就越大,碳足迹也就越大。 “《通知》立足山东实际,强调主动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有利于摸清生产端‘碳家底’,助力供应链全链条碳减排。”省生态环境厅气候处副处长王瑶介绍,我省碳足迹工作已有一定基础,去年《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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