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忻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倾斜政策。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全市中小学在聘初级岗位教师的职称评审倾斜政策
教龄满2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在聘初级岗位教师,可不占用学校中级岗位数额直接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教师直接聘用至相应岗位。
关键观点2: 在聘中级岗位教师的职称评审倾斜政策
教龄满25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或从教期间有记功以上奖励的在聘中级岗位教师,可不占用学校高级岗位数额直接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教师直接聘用至相应岗位。
关键观点3: 聘用教师的岗位数额及评聘规定
满足上述条件的教师聘用不占用学校常设岗位数额,评聘高一层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层级内晋升等级按国家及山西省现有规定执行。聘用高一层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层级内晋升等级后按照常设岗位管理。
文章预览
2024年忻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6号)精神,全市中小学在聘初级岗位教师,教龄满20年或距本人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可不占用学校中级岗位数额直接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教师直接聘用至相应岗位;在聘中级岗位教师,教龄满25年或距本人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且从教期间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中记功以上奖励的,可不占用学校高级岗位数额直接参 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教师直接聘用至相应岗位。 以上两种情况聘用的教师不占用学校常设岗位数额,评聘高一层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层级内晋升等级按国家和我省现有规定执行,聘用高一层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层级内晋升等级后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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