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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不容易判断溯及力问题的三种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 公众号  ·  · 2024-11-0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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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不容易判断溯及力问题的三种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刘贵祥 1.关于新《公司法》对2018年《公司法》作实质修改情况下的溯及适用问题。 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 新《公司法》对2018年《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假定条件、法律后果等实质内容均进行了修改; 二是 2018年《公司法》虽无规定,但公司法司法解释作了漏洞填补性规定,新《公司法》作了实质不同的规定。此两种情况均可归类为实质修改。新《公司法》溯及适用要极为慎重,一般情况下必须满足有利溯及规则的要求。道理在于,原法的具体规定,形成社会对原法秩序的合理预期,新法的溯及适用往往会打破合理预期,使法律稳定预期的功能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就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而言,一旦成诉,必然存在此消彼长的利益冲突,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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