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上海市创新产品市场化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旨在促进创新产品的市场化、规模化应用,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全力打响“上海制造”品牌。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都有详细说明。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申报范围
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药品和医疗器械除外)。‘首次投放市场’是指在《推荐目录》申报截止日前一年内首次实现销售或尚未实现销售的产品。
关键观点2: 申报条件
创新产品市场化应用分为直接采购和融资租赁两类。申报单位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如信用良好、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关键观点3: 申报材料
需要提供包括《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请表》、产品研制单位营业执照、产品查新报告和咨询报告、产品发明专利证明文件等在内的多项材料。
关键观点4: 申报程序
产品研制单位需访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进行在线填报,联合申报单位完成全部内容填报并保存后,产品研制单位才可提交申报,完成项目申请流程。网上申报时间有限,过时不予受理。
文章预览
为促进创新产品的市场化、规模化应用,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推动研发活动产业化,全力打响 “上海制造”品牌,支撑上海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沪经信技〔2024〕355号)和《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上海科创办关于印发〈《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办法〉的通知》(沪经信规范〔2022〕13号)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创新产品市场化应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以下简称 “《推荐目录》”)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药品和医疗器械除外)。《推荐目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首次投放市场”是指在《推荐目录》申报截止日前一年内首次实现销售或尚未实现销售的产品。 二、申报条件 创新产品市场化应用分为直接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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