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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月6日江西、福建及山东省药监局共计发布4条劣药处罚信息,让我们一起看一看是那几个倒霉蛋。 01 江西桔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没收江西桔王药业有限公司违法所得30576元,并处罚款30576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61152元整。 02 江西恒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没收江西恒康药业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47804元,并处罚款147804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95608元整。 03 福建千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蒲黄瓜蒌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新修订前《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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