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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法案例【2024】575 现 代生活中年轻人经济压力较大,父母因对子女的疼爱而对子女进行经济帮扶与生活照料的现象屡见不鲜。 如果父母给付款项时,儿子单方出具了借条,那么儿媳是否有共同还款的义务呢? (图源网络 侵删) 案情简介 林女士与张先生曾是夫妻,两人于2024年诉讼离婚。可让林女士没想到的是,离婚后不久,婆婆邓女士与前夫张先生出具两张借条,要求林女士偿还债务。原来,2018年邓女士曾向儿子张先生转账20万,后张先生花费十余万元购买汽车一辆并登记在林女士名下。2021年邓女士又花费6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产登记在张先生与林女士二人名下。两张借条分别载明“张先生向邓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购买汽车与家庭花销”“张先生向邓女士借款6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交首付。”母子二人主张上述两张借条皆于2021年出具,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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