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深圳市版权协会收到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作品登记的司法建议书后表示完全采纳,将加强推动版权登记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文章介绍了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的重要性增加,但存在对作品登记的误区。福田区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有原告仅依据作品登记证书主张著作权,但被法院驳回。法院向深圳市版权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包括优化登记审核机制、加强自愿登记的效果宣传、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等。深圳市版权协会积极采纳并复函,表示要管理好代办机构、加强宣传、提倡诚信登记。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知识产权保护理念增加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创作者进行著作权登记。
关键观点2: 作品登记存在的误区
存在原告误认为作品登记等同于确权的误区,导致恶意投诉或不正当维权,浪费司法资源,扰乱市场秩序。
关键观点3: 法院对作品登记制度的建议
法院建议优化登记审核机制,加强自愿登记宣传,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完善规章制度。
关键观点4: 深圳市版权协会的回应
深圳市版权协会积极采纳法院的建议,并表示要管理好代办机构、加强宣传、提倡申请人诚信登记,助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文章预览
“司法建议书已收悉,我们会在日常登记初审工作中严格把关,做好政府委托的作品登记代办业务……” 近日,深圳市版权协会在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其发出的《关于完善作品登记的司法建议书》后复函,表示完全采纳建议,将加强推动版权登记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 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理念越发深入人心,创作者的知识产权意识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创作者将自身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但在法院审理的多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中,发现诸多原告存在作品登记等同于确权的误区,即误认为案涉作品的著作权通过登记得到了绝对确认。 在福田区法院审理的一起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中,原告以被告售卖的商品实物的包装图案、文字排列布局等方面均与其获得版权登记的美术作品高度相似为由,在售卖平台进行多轮投诉,导致被告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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