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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关注合伙企业所得的纳税处理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4-12-19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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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关注合伙企业所得的纳税处理 最近,笔者在对某企业进行税务风险评估时,发现该企业投资合伙企业的合伙所得未依法申报纳税。合伙企业所得具有较大的隐蔽性,给税收征管增加了一定的难度。那么,合伙企业所得应该什么时候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应如何检查?应建议企业如何调整处理? 实践中此类案例比较普遍, 主要有三种表现:一是对合伙企业未分配利润不作账务处理,不进行纳税申报;二是将合伙企业已分配利润与已税投资收益一并作纳税调减,少缴企业所得税;三是将合伙企业投资成本收回前的利润分配视同投资成本,未并入当年企业应税所得。 笔者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合伙企业若有应税所得就应申报纳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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