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毓军律师,持有中国律师执业证和越南律师执业证,为中国企业和个人投资越南提供越南法律资讯和越南投资咨询、资产收购、股权收购、合同管理、人事管理、仲裁诉讼代理、国际贸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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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法律知识】越南法律关于建筑工程的安全规定

越南法律咨询服务律师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08-17 12:1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越南2014年《建筑法》第115条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的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施工承包商的责任

施工承包商需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包括人员、建筑、财产、设备、车辆的安全,并需预防和扑救火灾、爆炸,以及保护环境。

关键观点2: 投资者的职责

投资者需监督施工承包商是否遵守安全法规,发现违规行为或事故应立即暂停施工,并与承包商配合处理劳动事故。对于危险区域,投资人需向专门机关报告安全措施并进行检查。

关键观点3: 建筑承包商的责任

建筑承包商需区分危险区域,并准备提交投资者批准的安全措施。此外,还需定期和不定期地审查安全措施,以适应实际施工现场情况。

关键观点4: 对危险区域的安全要求

对于施工过程中对社区安全影响较大的危险区域,必须向专门机关报告安全措施并进行检查。

关键观点5: 设备和材料的安全要求

安全要求严格的机械、设备、施工材料必须经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文章预览

驻越中国律师 -- 傅毓军 越南 2014 年《建筑法》第 115 条,建筑工程的安全规定如下: 1. 施工承包商有责任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建筑工程、财产、设备、车辆的安全,预防和扑救火灾、爆炸,保护环境。 2. 投资者必须组织监督施工承包商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发现有违反安全规定的迹象或者造成工程不安全的事故时,立刻暂停施工;与承包商配合处理和防范劳动事故;发生施工事故或劳动事故导致死亡时,及时通报国家主管部门。 3. 建筑承包商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分别危险区域;组织准备并提交投资者批准在施工期间确保危险区域的人员、建筑工程、资产、设备和车辆安全的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地审查安全措施,以适应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形将会进行调整。 4. 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区域对社区安全影响较大的,投资人有责任向专门机关报告建筑批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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