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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时限自2024年8月2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财政厅、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联合印发了《江苏省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明确补贴时限自2024年8月2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根据方案,补贴范围包括三类。 一是拟拆解的从事国内沿海和内河运输的老旧营运机动船舶,船龄须满足:沿海货运船舶20年<船龄≤30年,沿海客运船舶15年<船龄≤25年,内河货运船舶15年<船龄≤30年,内河客运船舶10年<船龄≤25年。 二是老旧营运机动船舶拆解后,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新建从事沿海或内河运输燃油动力船舶。 三是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新建从事沿海或内河运输的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 江苏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的申请流程是:船舶所有人申请-各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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