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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上海市经信委官网,20240827 发布 ■ 本文由冯一汇集 ■ 正文如下 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根据《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沪经信规范〔2022〕3号)和《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沪经信技〔2022〕145号),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 下 半年(第 3 3批)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指标要求 1. 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 10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根据企业规模和参考行业系数计算后的值; 2. 企业拥有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和研发软件购置费不低于 10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600万元); 3. 企业上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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