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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答疑!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可在租赁期分摊?

财税实务课堂  · 公众号  ·  · 2025-01-1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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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财税知识 请问 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可在租赁期分摊? 答复 自然人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均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公众号, 《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 编辑:财税实务课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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