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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昌海关所属九江海关在对某企业进口的铜精矿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铜精矿颜色偏灰,气味刺鼻,经取样送检发现,该批货物有毒有害重金属元素“镉”超出国家规定限值近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规定,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经检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书,办理退运手续。 目前,该批重926.3吨、货值1750.54万元的矿产品已办理退运手续。 相关阅读: 海关罚没物品去哪儿了? 矿产品有毒 查获镉超标铜精矿 天津东疆海关监督退运一批核辐射超标进口石料 查获放射性超标乳胶枕头、床垫 转载请注明来源“海关发布” 供稿/ 南昌海关 监制/ 陶永 审校/ 包滢晖、康悦 编辑/ 代俊 美术编辑/ 卫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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