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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先判断交易情形,再确定税会处理方式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4-09-21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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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时常会涉及经营租赁和售后回租等租赁业务。在具体的财务和税务处理时,很可能存在税会差异。基于此,笔者建议企业,在准确判定租赁业务性质的基础上,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作出规范处理。 情形一: 租金是否属于提前一次性支付 ◆典型案例◆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30日与承租人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23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年租金为12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增值税税额为1.08万元。合同约定:3年租金分两次支付,在合同签订日支付50%,剩余50%在合同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会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四十五条规定,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出租人应当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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