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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9时5分,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发生6.8级地震。地震发生后,日喀则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发布《关于地震灾后商品和服务价格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提醒告诫书》),对各经营主体作出提醒告诫。 《提醒告诫书》强调,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守法诚信经营,公平有序竞争。要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不得趁地震灾后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不得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经提醒告诫仍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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