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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MY聊审计,专注于CPA业务探讨。 本期内容主要来源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典型案例集,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案例 6-3
无追索权的保理合同相关应收账款的终止确认 企业与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商”)签署无追索保理合同,将持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前收回现金,是企业常用的一种融资方式。企业在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后是否立即终止确认该应收账款,将对财务报表和有关业绩指标产生影响。在保理合同条款设计较为复杂时,能否终止确认保理合同相关的应收账款,是实务判断的难点。 一、案例背景 A 公司(甲方)与 B 银行(乙方)签订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合同,合同约定 A 公司将收取应收账款现金流的合同权利转移给 B 银行。合同中相关关键事项的约定如下: “无追索权保理,是指乙方作为保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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