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了解更多政策资讯 ●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推动上海创新型经济发展,支持各类高成长性企业和研发机构升级打造创新型企业总部,根据《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见附件2),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区注册的工业企业或服务业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亿元或市值达到20亿元,年度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或最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0%以上;在沪具有研发、销售、结算等复合型总部功能,除本市外拥有两个(含)以上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的企业。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和相关规划重点领域,以及《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