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沈阳市教育局通报了2024年以来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涉及四所学校的教师。按照相关通知要求,通报这些案例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四位违规教师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沈阳市教育局通报一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
共涉及四所学校的教师,分别是于洪区沈师二校巢湖校区、沈阳市第三十中学、沈阳市第四十三中学和新民市大民屯学校的教师。
关键观点2: 违规补课的性质与后果。
这些教师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进行了违规补课。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这些教师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包括记过处分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关键观点3: 通报的目的。
沈阳市教育局通报这些案例的目的是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提醒在职教师遵守规定,避免违规补课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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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沈阳市教育局通报一批 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 4名教师被处分 按照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查处工作的通知》 (沈教通〔2023〕84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2024年1月以来查处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于洪区沈师二校巢湖校区1名教师违规补课。 2024年1月寒假期间,于洪区教育局查实沈师二校巢湖校区语文教师杨某某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违规参与由学生家长组织的补课 。 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经于洪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给予杨某某记过处分 。 2.沈阳市第三十中学1名教师违规补课。 2024年1月寒假期间,苏家屯区教育局查实沈阳市第三十中学英语教师袁某,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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