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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标注部件功能的外观专利,能否用来评述发明的创造性

企业专利观察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知识产权  · 2025-01-12 23:57
    

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显示,重庆普施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体外反搏装置’专利ZL201720869128.0被苏州好博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无效请求。该专利先后经历两次无效挑战,第一次部分无效,第二次全部无效。无效原因主要在于创造性判断中的外观设计视图未表明产品部件功能。双方间存在长期的专利纠纷、不正当竞争及商业诋毁。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专利无效请求及结果

普施康的‘一种体外反搏装置’专利两次被挑战,最终宣告全部无效。

关键观点2: 创造性判断的争议

合议组在创造性判断中,对于外观设计视图是否表明产品部件功能存在争议,引发关于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认定标准的讨论。

关键观点3: 双方间的纠纷历史

普施康与好博医疗之间涉及不正当竞争、商业诋毁和专利侵权纠纷已持续三四年,涉及多起诉讼和专利无效挑战。

关键观点4: 不正当竞争案例

普施康对好博医疗及其他几家公司提起的两起不正当竞争诉讼,涉及贬低行为和经济赔偿。


文章预览

作者:黄莺 2025年1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显示, 重庆普施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普施康 ”)的一件名为“ 一种体外反搏装置 ”的专利 ZL201720869128.0 ,经合议组审理后,认为不具备创造性,宣告专利权 全部无效 。无效请求人是 苏州好博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好博医疗”)。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无效 决定要点 中,在创造性的评述中,合议组重点对创造性的判断中,外观设计视图没有表明产品部件功能,是否可以依据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判断来认定做出创造性的认定。 在具体了解细节之前,最好先了解下本专利被无效挑战的历史。 实际上,这是本专利第二次被挑战。在2024年7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第一次无效决定中,合议组认为,针对该专利4个权利要求中的前3个,能够根据证据1结合证据3和公知常识,是不具备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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