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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 淮税二稽处〔2024〕52号 江苏HH科教设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803076378245Y) 我局(所)于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7月12日对你(单位)(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工业园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伪造增值税发票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你单位2017年间存在采取套打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的情况。 检查人员电话联系税务登记中的法定代表人朗辉,提示为空号,无法联系。实地核查你单位注册登记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工业园区,未能找到你单位。经与淮安区施河镇人民政府联系,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经济发展建设局出具了你单位未在其注册地址上经营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实地(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无法送达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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